《关于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任择议定书》是对《儿童权利公约》的补充。此议定书聚焦于保护儿童免受贩卖、卖淫和色情侵害,明确了缔约国的责任与义务。
打击贩卖儿童
- 定义贩卖行为:议定书明确将以剥削为目的,通过暴力威胁、诱骗、滥用权力等手段,招募、运送、转移、窝藏或接收儿童的行为认定为贩卖儿童。
- 制定预防措施:缔约国需采取措施,如加强边境管控、打击人口贩卖网络、提高公众意识等,预防贩卖儿童行为的发生。
禁止儿童卖淫
- 界定违法情形:将利用儿童进行卖淫的行为视为违法犯罪,涵盖了安排、强迫、引诱儿童从事卖淫活动等情形。
- 开展救助行动:要求缔约国为遭受儿童卖淫之害的儿童提供必要的援助和保护,包括医疗、心理辅导、教育等。
杜绝儿童色情
- 管控相关内容:禁止制作、传播、进出口儿童色情制品,包括图片、视频、文字等各种形式。
- 实施司法合作:缔约国之间要开展司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儿童色情犯罪活动。
该议定书旨在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2025-06-28 0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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