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在攻入关中后,为了安抚民心,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一政策对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刘邦逝世后,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被继续推行,以下从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汉朝初期的法律体系是逐步完善的。“约法三章”只是一个临时性的、简洁的约束条款。刘邦去世后,相国萧何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九章律》。《九章律》在“约法三章”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将法律进一步细化和系统化。但“约法三章”中的核心精神,如对杀人、伤人、盗窃等犯罪行为的惩处原则,被保留在了《九章律》中,说明其仍被遵循。
汉朝初期统治者实行黄老之术,主张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约法三章”体现的是一种宽简的治理思想,符合当时的治国理念。刘邦之后的统治者,如惠帝、吕后时期,继续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约法三章”中宽简的原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恢复,与当时整体的治国导向一致,所以在实际治理中仍有延续。
“约法三章”在当时得到了关中百姓的热烈拥护,具有深厚的民众基础。它迅速稳定了社会秩序,使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刘邦逝世后,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赢得民心,不会轻易废除这一得到民众认可的政策。继续推行“约法三章”相关原则,有助于巩固汉朝的统治基础。
在汉文帝时期,有著名的“缇萦救父”事件。缇萦之父淳于意遭人诬告,按当时法律要受肉刑。汉文帝最终被缇萦孝心感动,废除了肉刑。这一事件虽与“约法三章”无直接关联,但体现了汉文帝时期宽刑简政的理念,与“约法三章”所蕴含的宽简精神相契合,侧面反映出“约法三章”政策精神在刘邦逝世后仍有一定的延续。
综上所述,刘邦逝世后,“约法三章”政策虽在形式上被更完善的法律所替代,但其中的核心精神和治理原则被继续推行,对汉朝的法律建设和社会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