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口税制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它的确立与不平等条约密切相关。该制度的实施对国内税收体系产生了深远且复杂的影响。
子口税制度主要通过1858年的《天津条约》和《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得以确立。
影响类型 | 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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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结构失衡 | 子口税制度使得进出口贸易税收比重发生变化。洋货缴纳子口税后可免纳内地税,冲击了传统的国内商品流通税体系,导致国内商业税收入减少,税收结构向进出口关税倾斜。 |
地方财政受损 | 地方政府原本依靠征收内地税来维持财政开支,子口税制度的实施使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地方政府为了弥补财政缺口,不得不增加其他苛捐杂税,加重了民众负担。 |
民族工业受抑 | 民族工业产品无法享受子口税待遇,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洋货凭借子口税优势,以更低的成本进入内地市场,挤压了民族工业的生存空间,阻碍了国内工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