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贸易争端中,俄罗斯通过WTO框架下的法律工具、协商机制及反制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平衡外交与经贸利益。以下为具体策略分析:
援引非歧视原则
俄罗斯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1条(最惠国待遇)和第3条(国民待遇)为法律依据,指控乌克兰对俄产品征收歧视性关税。例如,2016年乌克兰对俄化肥加征反倾销税,俄方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件号DS499)要求成立专家组。
反制单边制裁
针对乌克兰对俄能源、冶金等领域的限制,俄罗斯引用《反倾销协定》第9条,主张乌方未充分证明“实质性损害”,并向WTO提交证据要求撤销制裁。
阶段 | 俄方行动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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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程序 | 提出双边协商请求(如DS532案) | 避免诉讼成本,争取私下和解 |
专家组审理 | 提交技术性证据(如贸易数据、产业报告) | 证明乌方措施违反WTO规则 |
上诉机构 | 针对不利裁决提出上诉(如DS475案) | 拖延执行时间,保留谈判筹码 |
联合第三方施压
俄罗斯在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中,争取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声援,质疑乌克兰措施的“政治动机”。
利用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在WTO对乌克兰的定期审查中,俄方系统性批评其贸易政策透明度不足,削弱乌方国际信誉。
通过上述策略,俄罗斯将WTO机制作为法律盾牌与谈判工具,既规避直接冲突升级,又为国内产业争取经济利益。其核心逻辑在于:以规则对抗政治化制裁,用程序消耗对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