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社会性质究竟发生了哪些根本性转变呢?
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方面,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中国丧失了部分主权,沦为半殖民地;另一方面,封建地主阶级依旧占据统治地位,封建经济在中国社会经济中占主导,民族资本主义发展受到重重阻碍,这就是半封建的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从1953年开始,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一化三改”,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从此,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社会性质再次发生根本性转变,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的转变,中国从一个饱受欺凌、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自主、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