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和平建国纲领,确立避免内战、推进民主化进程及建立联合政府等核心原则,为战后国家重建提供框架。
核心方向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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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 | 结束国民党“训政”,实施多党合作的宪政制度,各党派平等参与国家事务。 |
军事安排 | 实行军队国家化,国共双方军队脱离党派控制,整编为国防军。 |
民主化进程 | 推行地方自治,保障人民言论、集会、结社自由,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 |
政权组织形式 | 改组国民政府为联合政府,吸纳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与决策。 |
避免内战原则 | 国共双方承诺以政治协商解决争端,停止军事冲突,共同维护和平建国路线。 |
该方针形成于抗战胜利后国共短暂和谈期,旨在通过协商实现和平过渡。然而,因双方分歧及后续内战爆发,多数条款未能落实,但其部分理念为新中国初期政策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