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于1945年12月16日在重庆成立,其成立背景与抗战胜利后的国家重建需求密切相关。民建早期主张聚焦和平建国、民主协商与经济振兴,胡厥文作为核心发起人之一,强调民族工商业发展与政治改革并重。
以下表格概括了民建成立时的核心政治主张:
主张领域 | 具体内容 |
---|---|
国家建设 | 反对内战,主张和平统一;呼吁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多党联合政府。 |
经济发展 | 保护民族工商业,限制官僚资本垄断;推动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并进。 |
民主政治 | 倡导政治协商制度,要求保障人民言论、集会自由;主张通过议会制实现权力制衡。 |
社会公平 | 强调缩小贫富差距,改善劳工福利;提出税收改革与教育资源公平分配。 |
国际关系 | 坚持独立自主外交,反对帝国主义干涉;支持国际合作以促进战后经济复苏。 |
作为民建创始人之一,胡厥文的思想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经济民主化理念
胡厥文认为,经济独立是国家主权的根基。他主张通过立法限制官僚资本扩张,保护民营企业生存空间,并提出“以工促农、以商活市”的策略,推动城乡经济协同发展。
政治协商实践路径
在国共对峙背景下,他主张通过政治协商会议解决分歧,提出“党派平等、共商国是”的原则,强调民主程序应贯穿政策制定全过程。
教育与实业救国结合
胡厥文提出“实业为体,教育为魂”,主张兴办职业学校培养技术人才,同时建立行业协会加强工商业自治能力,以此抵御外资挤压。
民建成立初期的政治主张,在1946年旧政协会议期间得到部分体现。例如其经济政策建议被纳入《和平建国纲领》草案,而胡厥文主导的《工业会法》提案,成为后来规范行业管理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