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984年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对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意义重大,以下是其重要发展阶段。
起步探索阶段(1979-1980年)
- 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在四川等地率先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自行安排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基金,拥有一定的利润留成权。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自主经营空间,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例如,一些试点企业利用留成利润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了生产效率。
全面推广阶段(1981-1982年)
- 1981年,试点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在这一阶段,推行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如利润包干、盈亏包干等。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分配关系更加明确,企业的经营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不仅关注生产,也开始重视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比如,许多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深化完善阶段(1983-1984年)
- 1983年开始实行利改税,将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缴纳税金,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为企业创造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1984年,国务院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扩大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产品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置、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联合经营等十个方面的自主权。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向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迈进了一大步。
2025-07-16 09: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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