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进入政权巩固与社会改造的关键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制度,通过普选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目标。1953年《选举法》颁布,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全国范围内首次基层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奠定法律基础。
以下通过表格梳理普选筹备的核心条件:
条件类型 | 具体内容 |
---|---|
政治基础 |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权逐步稳定,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重大事件增强社会凝聚力 |
制度设计 | 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出台 |
社会动员 | 全国开展选民登记宣传,超过3亿人参与登记 |
组织保障 | 中央选举委员会成立,各级地方政府设立选举机构 |
实践探索 | 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基层选举,积累民主选举经验 |
此次普选构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框架,使占人口总数97%的选民通过无记名投票参与国家管理,标志着中国从传统政治形态向现代民主制度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