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1958年起确立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一标准沿用至今,并通过国内法律和国际法依据明确边界范围。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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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宽度 | 12海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颁布) |
基线划定 | 采用正常基线(低潮线)和直线基线结合的方法 |
毗连区 | 领海基线外延24海里,涵盖领海以外12海里的区域 |
历史背景 | 1958年首次宣布12海里领海,打破西方主导的3海里规则 |
法律与实践统一性
中国领海宽度严格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内法,例如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划定即采用直线基线法,确保主权清晰化。
主权主张的延伸
12海里领海范围覆盖中国全部近海岛屿及南海岛礁(如黄岩岛),任何外国船只未经许可进入均属违法行为,中国海警可依法驱离。
国际法依据
根据《公约》第3条,沿海国有权自行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宽度,中国标准获得国际法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