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AFTA)于1994年生效,通过消除关税壁垒、促进跨境投资和协调贸易规则,推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形成统一市场。
下表为部分产业关税减免时间表:
产业领域 | 关税减免进度(1994-2008年) | 最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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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 | 15年逐步取消 | 零关税 |
农产品 | 10-15年过渡期 | 零关税(部分配额限制) |
电子产品 | 立即取消 | 零关税 |
要求商品必须满足区域内价值成分比例(如汽车62.5%)才能享受免税,防止非成员国通过单一国家“借道”进入市场。
开放金融、电信和运输业的市场准入,允许三国企业在对方国家设立独资机构。例如,美国银行可直接在墨西哥开展业务。
设立独立仲裁机构(如第19章反倾销争端小组),避免单边贸易制裁,增强协议约束力。
通过“生产共享”模式,三国形成垂直分工体系:美国提供技术,加拿大供应原材料,墨西哥负责加工组装,典型案例如北美汽车产业集群。
领域 | 1993年(协议前) | 2019年(协议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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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贸易额 | 2890亿美元 | 1.2万亿美元 |
墨西哥FDI | 年均40亿美元 | 年均300亿美元 |
美国对墨出口 | 510亿美元 | 2560亿美元 |
(注:2020年NAFTA被USMCA取代,部分规则升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