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22日零时起,中国西藏、新疆边防部队于中印边界东、中、西三段同时实施停火,这一决策标志着中国政府以和平方式解决边境争端的坚定立场。
中国政府在11月21日零时发表声明,宣布单方面停火决定。根据部署:
此次停火覆盖中印边界全线2000余公里,涉及西藏、新疆两地边防部队数万人。为保障停火有效性,中国边防部队在停火后仍保持高度戒备,密切监视印军动态。
停火实施仅10小时后,两架印度军用飞机于22日10时45分侵入西段斯潘古尔湖地区中国哨所上空,进行低空侦察挑衅。中国边防部队未予还击,仅通过外交途径向印方提出严正交涉。
西藏边防部队报告显示,印军在西段多次试探中方底线,包括: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重申:“中方期待印方以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为重,停止一切挑衅行为。”
自12月1日起,中国边防部队分批次后撤至1959年实际控制线内侧20公里,具体进程如下:
时间 | 撤军区域 | 撤军规模 |
---|---|---|
12月1日 | 吉莫山口、打拢宗等东段前线 | 5个主力团 |
12月8日 | 达旺河以北、巴里加斯等西段据点 | 37个哨所 |
12月21日 | 德让宗、曼大拉等争议区 | 机械化部队3000余人 |
1963年1月15日 | 瓦弄、古玉通等东段纵深 | 完成全线撤军 |
此过程中,印度政府非但未响应和平倡议,反而通过外交渠道宣称“中国撤军系军事失败”,并动员国内媒体渲染“中国威胁论”。美国《纽约时报》评论称:“中国以撤军换取道义制高点,印度陷入战略被动。”
此次停火行动植根于1959年以来的边境冲突升级:
毛泽东在战前决策中强调:“打是为了和,胜是为了稳。”这一指导思想贯穿停火全过程。
停火期间,中国边防部队展现极高战术素养:
西藏军区某部参谋回忆:“从下达停火到完成撤军,部队每日机动距离达40公里,未发生一起非战斗减员。”
1963年2月28日,中国边防部队全部返回原驻地,并在关键区域设立民政检查站。中印双方于1993年签署《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确立军事互信机制。
此次停火成为现代国际争端解决的经典案例,印证中国“以战止战、以和促稳”的战略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