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所长马清华如何通过“三级联调”模式化解近2000件纠纷?
司法所所长马清华如何通过“三级联调”模式化解近2000件纠纷?他是如何在基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用一套机制解决如此庞大的纠纷数量?这个“三级联调”到底有何独特之处,让他在多年工作中保持高效率和高认可度?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就像“地雷”,一旦引爆,不仅影响家庭和睦,还可能波及社区稳定。而司法所所长马清华,扎根基层多年,凭借一套“三级联调”机制,成功调解了近2000件纠纷,成为群众口中的“和事佬”、同事心中的“调解专家”。那么,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这套“三级联调”模式又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智慧?
要理解马清华的成功,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三级联调”。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分层递进、逐级过滤的调解机制,分为:
| 调解层级 | 调解主体 | 主要职能 | 适用范围 | |----------|----------------------|--------------------------------------|------------------------------| | 一级调解 | 村(社区)调解员 | 就地发现、就地调解,解决小微矛盾 | 邻里纠纷、家庭琐事 | | 二级调解 | 乡镇(街道)司法所 | 深入调查、联动资源,处理中等复杂矛盾 | 土地争议、轻微经济赔偿 | | 三级调解 | 县级调解中心/法院诉前 | 专业介入,权威裁定,解决疑难积案 | 重大民事纠纷、涉法涉诉问题 |
这种由下至上的调解体系,不仅减轻了上级部门的压力,还让大部分矛盾在“家门口”就得以化解。
马清华观点:“很多纠纷,如果不在最初阶段及时介入,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一级调解就是要在矛盾刚冒头时就扑灭它。”
马清华之所以能成功调解近2000件纠纷,靠的不仅是制度,更是他接地气、讲实效的调解手段。总结起来,他主要依靠以下“三板斧”:
马清华的调解工作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等矛盾上门,而是主动下沉到村屯、社区,与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建立紧密联系,第一时间掌握潜在的纠纷隐患。
群众反馈:“马所长来得比我们还勤,有时候我们还没闹起来,他就已经来问情况了。”
在调解中,马清华特别注重“情”与“法”的平衡。他常说:“调解不是判案,是让双方都觉得公平、有面子。”
马清华善于借助外力,比如联合村委会、派出所、乡贤、律师等力量,形成调解合力。特别是在面对复杂纠纷时,他能够迅速调动各方资源,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三级联调”模式之所以能在马清华手中发挥巨大作用,离不开背后的制度设计和灵活执行。
调解近2000件纠纷,这个数字背后,是无数家庭的和解、社区的稳定和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 数据指标 | 数值/效果说明 | |------------------|----------------------------------------| | 调解成功率 | 超过95%,绝大多数矛盾就地化解 | | 群众满意度 | 高达90%以上,口碑良好 | | 司法资源节省 | 大量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节约司法成本 | | 社会稳定贡献 | 有效减少信访、治安案件发生 |
这些数据的背后,是马清华日复一日的坚持,也是“三级联调”模式科学性与实用性的最好证明。
虽然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司法所长,但马清华的调解经验,对普通人处理人际关系、家庭矛盾同样具有启发意义。
问答时间:关于“三级联调”,你可能还想了解这些
Q:是不是所有纠纷都要经过三级调解?
A:不是。大部分纠纷在一级或二级就能解决,只有少数复杂案件进入三级。
Q:普通群众如何参与到调解中?
A:可以通过村民代表、网格员、乡贤等渠道反映问题,也可以主动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Q: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A: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马清华的“三级联调”模式,不只是调解方式的创新,更是一种基层治理智慧的体现。它告诉我们,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唯有制度与人心并重,才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今天,这样的实践值得被看见,更值得被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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