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07 01:15:10 阅读: 230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赠与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在这起案件中,一位奶奶因为发现孙子并非亲生,希望收回曾经赠予的钱财和金饰。
案件涉及两位主要人物,俞某某和王某1。俞某某是王某1的奶奶,而王某1是一个住在上海市嘉定区的年轻男子。俞某某自王某1出生起,在特殊纪念日会给予他金钱和物品馈赠。这些赠予行为都是通过现金、微信红包及微信转账的形式交给王某1的母亲王某2。
当俞某某发现王某1并非其亲孙子后,她希望能撤销之前的赠与。她提出了诉讼,要求王某1返还赠予的现金、微信红包及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4万元,并要求返还三件金饰(鸡心挂件、戒指、金项链)。
对此,王某1的法定代理人王某2辩称,收到的俞某某的钱款只有5500元,且都已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至于金首饰,是王某2提议重新打造一条新的金项链给王某1,因此无法返还原来的三件金首饰。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在本案中,王某1与沈某之间的非亲子关系并不能归责于王某1,王某1并没有侵害俞某某或沈某的情形。俞某某不能以此法条要求王某1返还赠与物。
关于金钱部分的赠与,由于王某1是未成年人,收到的钱款实际上是由其母亲王某2管理。在沈某与王某2的婚姻存续期间,并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没有考虑王某1受赠金额的因素。虽然钱款是以王某1的名义赠与,但他并没有实际占有这些金钱,并不享有赠与的金钱利益。
最终,法院不支持俞某某要求王某1返还金钱及金首饰的诉讼请求,并判决驳回俞某某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在处理赠与问题时需要谨慎,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来源:九派新闻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