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山银矿收归后由清末政府设立的矿务总局直接管辖,后随政权更迭由民国实业部、新中国重工业部等机构接续管理,运营中历经技术革新与资源整合。
管理机构演变与运营阶段
时间范围 | 管理机构 | 运营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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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1912年 | 清廷矿务总局 | 官督商办,引进蒸汽机械开采 |
1912-1931年 | 民国实业部矿业司 | 扩大矿区规模,建立冶炼厂 |
1950-1978年 | 重工业部冶金局 | 苏联援建机械化生产线 |
1978-1999年 | 国家有色金属总公司 | 深部勘探与尾矿综合利用 |
管理机制分析 清廷矿务总局时期实行报备开采制度,矿场需按月提交产量报表,由总局派驻委员监管矿税征收。1905年产量记录显示白银年产量达1.2万两,占吉林将军辖区矿产收入的17%。
民国时期推行矿区承包制,实业部将采矿权租赁给大兴公司等企业,要求承包方承担矿区道路修建义务。现存档案记载1927年矿区工人逾800名,采用氰化法提银技术,精炼纯度提升至98.5%。
新中国管理阶段 国家重工业部1953年启动矿区改造工程,重点包括:
1970年代探明银储量降至工业开采标准以下,冶金部专家组建议转型开发伴生铅锌资源。1992年实施闭坑方案前,累计产出白银87吨、铅锌矿石42万吨。
产业转型路径 2001年矿区划归文旅部门管理,现存完整采矿巷道3.2公里、选矿车间遗址及民国时期矿工宿舍群。2019年列入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录,年接待考察团体逾12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