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止蒙面规例》旨在防止蒙面行为助长暴力,以下为违法行为及对应刑罚的简明说明:
违法行为 | 适用场景 | 最高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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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罩或遮盖物隐藏身份 | 非法集结、暴动、未经批准集会期间 | 监禁1年,罚款25,000港元 |
未按警方要求移除蒙面物品 | 公众集会或游行中 | 监禁6个月,罚款10,000港元 |
向他人提供蒙面物品 | 意图用于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 监禁1年,罚款25,000港元 |
未成年人在相关活动中蒙面 | 监护人未阻止或未配合警方调查 | 监护人可能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注:具体法律条款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官方文件为准,执行细节依据实际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