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与省级政府通过法律框架、联合指挥及资源互补机制协同应对山火,确保高效响应。
加拿大《应急管理法》规定,省级政府承担山火防控首要责任,联邦则在以下情况介入:
联邦介入条件 | 具体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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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或国际影响 | 协调多省资源,启动联合应急小组 |
省级资源不足 | 提供资金、军队支援及设备调配 |
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受灾 | 直接部署联邦消防及监测力量 |
省级请求机制
各省设立应急管理中心,实时评估灾情。当本地资源无法控制火势时,向联邦提交书面申请,明确需求类型(如直升机、专业消防队等)。联邦公共安全部在24小时内批复,并通过预置协议调用资源。
联合行动模式
成立跨层级指挥中心(如BC省山火季的“应急协同指挥部”),联邦派出协调员进驻,统一调度以下资源:
联邦自然资源部主导建设“国家山火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互通:
(注:本文仅客观描述加拿大应急机制,不涉及政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