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协议约定服务年限与岗位,结合招生、培养、考核等环节确保毕业生到指定领域就业。
一、招生与录取
定向培养通常在高考招生阶段启动,通过提前批或专科批单列计划录取。考生需满足户籍、成绩、体检等条件,填报定向志愿后,由培养院校按分数择优录取。
二、协议签订与培养管理
- 协议签订
- 录取后,学生需与地方政府、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服务区域、年限及违约责任。
- 未签约者视为放弃资格,退回后续批次录取。
- 培养方式
- 师范/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部分专业免试教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证。
- 军士生:前2.5年由院校教学,后0.5年进入部队实习。
三、毕业分配与考核
- 岗位安置
- 地方政府根据协议制定考核方案,将毕业生分配至县域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
- 军士生通过实习考核后直接入伍,按专业分配至对口岗位。
- 编制保障
- 基层特岗、师范、医学生均纳入事业编制,定向单位预留空编接收毕业生。
四、违约处理机制
- 未履约或服务年限不足者需赔偿培养费用,违约记录纳入人事档案及社会信用体系。
- 特殊原因(如健康问题)可申请终止协议,经审核后免除责任。
2025-06-14 23: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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