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这些职责的有效实施?
南江县人民政府作为县域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需统筹协调以下核心职责:
一、政策规划与制度保障
二、产业振兴与经济发展
三、生态宜居建设
四、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
五、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附表1:南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规划)
产业类型 | 布局区域 | 建设目标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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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种植 | 黄洋镇 | 标准化基地5000亩 | 2025年 |
中药材 | 光雾山镇 | GAP认证基地3000亩 | 2024年 |
生态养殖 | 云顶镇 | 绿色食品认证企业5家 | 2026年 |
注:具体实施需严格遵守《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保障村民权益,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