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山东悬案条约》是1922年2月4日中国和日本在华盛顿会议期间签订的,主要是解决一战后日本占领山东引发的一系列悬案,以下介绍该条约的主要内容:
类别 | 主要内容 |
---|---|
胶州湾租借地 | 日本将胶州湾德国旧租借地交还中国,中国将该地开为商埠,准外人自由居住并经营工商及其他职业。 |
胶济铁路 | 日本将胶济铁路及其支线并附属产业移交中国,中国以5340万金马克赎回。在路款未偿清前,车务长与会计长应各设一人,日本人可担任车务长,中国人任会计长。 |
矿产与海底电缆 | 日本将淄川、坊子、金岭镇各矿山,移交中国政府,由中国与日商合组公司开采。青岛至烟台、青岛至上海的海底电缆交还中国。 |
海关与邮局 | 青岛海关归还中国,日本所占公产除为日本领事馆、居留民团体所需部分外,均移交中国。在条约批准后6个月内,日本撤走在青岛、胶济铁路沿线的军队、宪兵及各种武装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