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东与郭久嗣因贪污受贿被依法审判,定罪关键证据涵盖资金流向、实物证据及证人证言等多维度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一、资金流水与账户记录
- 境外账户流水
马向东通过香港、澳门等地开设的多个账户转移赃款,银行流水显示其与郭久嗣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单笔最高达500万元。
- 企业行贿记录
沈阳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转账凭证显示,郭久嗣收受企业以“咨询费”名义支付的贿赂款,资金直接汇入其亲属账户。
二、实物证据与财产来源
三、证人证言与内部文件
- 行贿者供述
多名企业负责人证实,为获取土地审批、工程中标等便利,向马、郭二人输送利益。
- 会议记录
1999年某次内部会议纪要显示,马向东干预司法程序,要求“特事特办”处理某违规项目。
- 工程项目文件
郭久嗣签批的虚假招标文件,与其亲属控股公司存在直接利益关联,构成滥用职权罪核心证据。
四、司法鉴定与技术分析
笔迹鉴定确认受贿收条为郭久嗣亲笔书写;电子数据恢复显示马向东删除的邮件中涉及资金分配细节,与其口供矛盾。
2025-04-26 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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