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为提升国防实力,通过中苏技术合作引入米格-19核心技术,实现歼-6国产化,填补超音速战机空白。
1950年代,中国航空工业处于起步阶段。苏联于1957年同意向中国提供米格-19С(代号“农夫”)的全套技术资料与生产线支持,以满足中国对超音速战斗机的迫切需求。此合作基于《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旨在快速建立自主生产能力。
歼-6的研发直接依赖米格-19的技术转移,具体表现为以下关键环节:
技术领域 | 米格-19贡献 | 歼-6本土化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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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布局 | 后掠翼设计 | 优化机身结构强度 |
发动机 | 原装РД-9Б涡喷发动机 | 仿制为涡喷-6发动机 |
武器系统 | 配备NR-30机炮与空空导弹接口 | 适配国产霹雳-1导弹 |
航电设备 | 简易雷达测距仪 | 部分替换为国产电子元件 |
歼-6的诞生标志着中国首次具备超音速战机完整生产能力。尽管其基础设计源于米格-19,但在航程、低空机动性等指标上通过本土改进形成差异化优势,为后续自主研发(如歼-7/8)奠定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