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3-07 15:27:15 阅读: 96
按照《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定,2023年11月1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民参与“禁售禁放”。
一、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宣传员
全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义务宣传员,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把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
二、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践行员
全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积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售规定,带头并劝说亲戚、朋友坚决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做构建绿色家园、倡导文明生活的践行者。
三、做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监督员
全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决和身边发现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作斗争,积极号召、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营造绿色环保、安全祥和的工作、生活环境。
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举报电话: 84810110公安鄠邑分局
烟花爆竹销售行为举报电话: 84882229鄠邑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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