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0年前的今天,1954年9月2日(农历1954年8月6日),《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通过。
1954年9月2日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通过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份居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合营企业的盈余,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应当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和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面,加以合理分配。股东的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
点评:公私合营只是第一步,私人部分最终会被消灭掉
[ 1332 年 ] 9月2日 元朝皇帝元文宗图帖睦尔逝世
[ 1666 年 ] 9月2日 伦敦大火
[ 1820 年 ] 9月2日 大清嘉庆皇帝驾崩
[ 1838 年 ] 9月2日 夏威夷王国利留卡拉尼女王出生
[ 1845 年 ] 9月2日 阿根廷共和国第一位总统里瓦达维亚逝世
[ 1853 年 ] 9月2日 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奥斯特瓦尔德出生
[ 1856 年 ] 9月2日 太平天国“天京事变”
[ 1861 年 ] 9月2日 《中德通商条约》在天津签订
[ 1865 年 ] 9月2日 爱尔兰物理学家、数学家哈密顿逝世
[ 1870 年 ] 9月2日 法国在色当战役中惨败
[ 1872 年 ] 9月2日 国际工人协会在海牙召开代表大会
[ 1879 年 ] 9月2日 朝鲜民族主义者安重根出生
[ 1898 年 ] 9月2日 恩图曼会战爆发
[ 1905 年 ] 9月2日 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 1910 年 ] 9月2日 著名诗人郭小川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