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土地法令》颁布后,苏俄农村土地所有制与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推动农业经济结构重组。
一、土地所有制与分配方式转变
- 土地国有化:废除地主、皇室和教会土地私有制,所有土地收归国有。
- 使用权再分配:农民通过村社或苏维埃获得土地使用权,个体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
二、农村阶级结构重塑
- 地主阶级消失:约200万贵族地主被剥夺土地
- 富农地位变化:保留部分生产资料但受政策限制
- 贫农数量增加:约85%无地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
三、农业生产模式调整
- 个体小农经济主导:全国形成2400万个小农户
- 集体化萌芽:1918年建立首批国营农场和公社
- 商品流通受阻:余粮征集制取代自由贸易,粮食产量从1917年8130万吨降至1920年4520万吨
四、经济形态双重性
- 自然经济强化:农户自给率从40%上升至65%
- 国家管控加强:1919年建立粮食专政体系
- 货币经济萎缩:农村物物交换占比达70%
五、社会矛盾演变
- 短期缓解土地争端:解决1905年以来土地纠纷
- 新矛盾产生:强制征粮引发农民反抗,1920-1921年爆发200余起农民暴动
- 政策调整:1921年改行粮食税,允许有限贸易自由
2025-06-16 1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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