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审问方式是否被正式记录在古代法典或司法实践中?
地区/时代 | 记载形式 | 具体描述 | 法律依据 |
---|---|---|---|
古希腊罗马 | 文献记载 | 以“拷问脚部”代指酷刑,但未明确提及挠脚心 | 无直接法典条文 |
中世纪欧洲 | 审讯记录 | 部分案例中用羽毛刺激脚底逼供,属非官方手段 | 被教会法和世俗法禁止 |
中国明清 | 文学作品 | 《水浒传》等小说描述“挠痒刑”,但未见于《大明律》《大清律例》 | 无法律支持,属民间酷刑 |
合法性缺失
现代法律立场
历史上虽存在以身体敏感部位施压的审讯手段,但挠脚心从未被纳入任何文明的正式法律体系。其记载多见于文学或口述传统,本质属于非人道的酷刑形式,与现代法治精神完全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