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1950-1970年代通过赔偿协定,将造船、钢铁、纺织等领域的过剩工业设备与技术转移至南越,促进当地基础建设与产业升级。
项目领域 | 输出内容 | 协定时间 | 合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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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业 | 船舶制造设备、技术培训 | 1959年 | 援建西贡造船厂 |
钢铁产业 | 炼钢高炉、轧钢机 | 1961年 | 提供设备并协助建设钢铁厂 |
纺织业 | 纺织机械、生产线安装 | 1965年 | 设立纺织工业区 |
机械制造 | 机床、汽车零部件生产线 | 1967年 | 技术合作与设备出口 |
电力基础设施 | 发电机组、输变电设备 | 1970年 | 参与南越电网改造工程 |
上述合作基于《日越赔偿协定》框架,以“经济援助”名义实现产能转移,同时为日本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提供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