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会于1904年在上海正式成立,其章程反映了当时革命志士的理想与诉求,涵盖反清革命、入会条件等重要内容。
以“光复汉族,还我山河,以身许国,功成身退”为宗旨,明确将推翻清朝统治、恢复汉族政权作为核心目标,体现强烈的民族主义革命精神。
对入会者有着严格要求,须有人介绍,且要对天发誓,遵守会规,体现组织的严肃性和保密性,保证成员的忠诚度和革命意志。
强调武装斗争的重要性,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军事行动,通过武力手段实现革命目标,为推翻清朝统治进行积极准备。
规定了组织内部的层级和职责,确保光复会在革命活动中行动有序、协调一致,提高组织的执行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