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上的今天

旧金山对和约签订后,美国在日本的军事存在有何具体规定??

2025-05-31 01:08:18
1951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美日签署《美日安全保障条约》
写回答

最佳答案

1951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美日签署《美日安全保障条约》,明确美军驻留合法性,赋予基地使用权及行动自由度,形成双边防务框架。

美军驻留核心条款

根据条约及配套协议,美国在日军事存在规定可归纳为以下内容:

领域具体规定
驻军合法性《美日安保条约》第2条确立美军长期驻扎权利,用于“维护远东国际和平与安全”
基地使用权美国可使用横田、横须贺、嘉手纳等88处基地,覆盖海陆空三军设施及训练区域
司法管辖权驻日美军人员犯罪由美方行使优先审判权,日方仅对“重大案件”保留追诉权
军事行动范围美军可在未事先协商情况下部署核武器(依据1960年秘密协议),并自由调动驻军至东亚其他区域
费用分担日本承担美军基地75%以上维护费用(2023年达2113亿日元),包括雇员薪资及设施改建支出

关键实施机制

  1. 《地位协定》细则
    1960年修订的《美日地位协定》规定:
    • 美军可优先使用日本领空及港口
    • 日本政府需为美军演习提供土地征用支持
    • 美军物资入境免检且豁免消费税
  2. 联合作战体系
    1978年制定《美日防卫合作指针》,建立:
    • 共同作战指挥部(2015年升级为“同盟协调机制”)
    • 情报共享系统(含X波段雷达及卫星数据链)
    • 联合军演年度化(如“利剑”“山樱”演习)
  3. 核保护伞政策
    通过《核密约》(1969年佐藤-尼克松协议)默许:
    • 冲绳基地长期部署核潜艇
    • 紧急状态下可向日本列岛运送战术核武器

上述框架经《美日安保条约》多次修订(1960年、1997年、2015年)持续强化,构成美国亚太战略支点。

2025-05-31 01:08:18
赞 127踩 0

全部回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