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历史可追溯至革命战争时期,其前身在不同阶段承担了保卫、治安等职能,历经多次调整与整合。
时间段 | 名称/职能 | 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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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1937年 | 红军警卫队、保卫机构 | 保卫中央机关、反特防谍 |
1937-1945年 | 八路军、新四军保卫部门 | 敌后情报侦查、根据地治安维护 |
1945-1949年 | 解放区公安部队 | 城市接管、剿匪反霸 |
1949-1955年 | 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 | 首都警卫、重要设施守卫 |
1955-1958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 边防检查、国境线巡逻 |
1958-1966年 | 公安部队与武警总队并存 | 内卫执勤、社会秩序维护 |
1966-1976年 | 职能划归解放军代管 | 特殊时期军事化管理 |
1976-1982年 | 恢复公安系统武装力量编制 | 平反整顿、重组过渡 |
1.红军时期的起源
1927年南昌起义后,中共建立首批武装保卫力量,包括中央特科和红军警卫队,重点保护领导人安全并执行反间谍任务。
2.抗战时期的转型
八路军军法处、锄奸部等机构在根据地开展反渗透行动,同时建立群众性治安组织,形成军警结合的早期模式。
3.建国初期的正规化
1950年成立中国人民公安部队,1955年更名为公安军并纳入军队序列,其职责扩展至边防、要塞守卫及重要工业目标防护。
4.特殊时期的调整
1966年公安部队撤销编制,部分职能移交解放军,1973年后逐步恢复武装警察建制,为1982年正式重组奠定基础。
在历次改编中,核心职能始终围绕三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