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的杨刚,因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干预地产项目、违反生活纪律等问题,成为十八大后反腐浪潮中的典型案件。)
杨刚,1953年出生于河北藁城,16岁随父辈扎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农八师150团普通农工起步。凭借早期在兵团系统的积累,他于1985年以32岁之龄升任共青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副书记,成为新疆最年轻的厅级干部。此后,其仕途一路攀升,历任吐鲁番地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主政地方长达40余年。2010年调任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3年转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同年12月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杨刚的违纪违法行为多集中于新疆任职期间,尤其以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任内(1999-2006年)为甚。彼时,他主导的“荒山绿化工程”成为腐败温床。政策允许企业对荒山进行绿化后配套开发商业用地,但杨刚通过操控项目审批,为多家地产企业低价获取土地提供便利,并收受巨额贿赂。例如,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治理六道湾塌陷区获得649亩商业用地,市值超25亿元,其间涉及虚假合同、资金抽逃等问题,最终引发股东纠纷并牵出杨刚。
典型涉案项目
项目名称 | 涉及企业 | 土地规模 | 涉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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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湾塌陷区 | 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 | 649亩 | 25.3亿元 |
红光山绿化 | 新疆某旅游开发公司 | 1200亩 | 未公开 |
调任国家质检总局后,杨刚的腐败行为从地方延伸到中央层面。其在任期间多次利用标准制定、质量认证等职权为相关企业谋利。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他高调宣称“国产奶粉标准高于国外”,试图掩盖质检系统的监管漏洞,但该言论因与公众认知严重背离引发争议。调查显示,杨刚曾收受乳制品企业贿赂,为其违规通过质检审批提供便利。
杨刚的违纪问题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中央纪委通报其存在“与他人通奸”行为,且亲属深度参与商业活动。其子杨兆吉等人通过控股新疆新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硕县红山军博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旅游、地产领域牟取暴利。这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家族腐败模式,成为其权力变现的重要渠道。
2016年1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刚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经查,其在新疆、质检总局等岗位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超2300万元。案件暴露出三个关键问题:
杨刚案作为中央“打虎”行动的重要节点,既彰显了反腐无禁区的决心,也为完善边疆治理、强化“关键少数”监督提供了深刻警示。其从基层奋斗者沦落为阶下囚的历程,再度印证“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这一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