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苇在解读靖康之耻时提出宋朝用民女抵债的细节,这一观点的史料依据与学术争议是什么?
王铭苇在解读靖康之耻时提出宋朝用民女抵债的细节,这一观点的史料依据与学术争议是什么呀?
在讲靖康之耻的老故事里,有人揪出一个让人心里发紧的说法——宋朝曾拿普通民女去抵赔金的债。这话是王铭苇聊这段历史时提的,不少读者听了既好奇又犯嘀咕:真有这事吗?老书里哪段写着?学者们为啥有的认有的驳?咱们慢慢扒开来说,既不瞎传也不绕弯,把来龙去脉摆清楚,让看的人能摸着点实情。
王铭苇聊这个细节时,没说“满街抓女人塞给金人”,而是把场景落在靖康二年宋廷跟金人签的和议里——当时宋要给金一大笔金银绸缎,可京城被围得死死的,凑不够数,金人便提了“补差额”的法子,其中一项涉及女子。他说的“民女抵债”,不是官方明着下的文,是金人逼宋廷找民间女子顶账,这些女子不是宫里的妃嫔公主(那类有明确记载),是平头百姓家的闺女、媳妇,被地方官或兵丁强拉去充数。
他讲的时候特意提,这不是他编的“戏说”,是顺着老史料里的“边角料”抠出来的——比如金人嫌宋给的东西“斤两不足”,就指着营外等着交差的差人说:“金银不够,人顶上,要年轻的。”宋官没法子,只能回头找城里的民户摊派,有的户怕事,把待嫁的女儿推出来,有的直接被闯进门的兵丁拽走。
要问“凭啥这么说”,得看老辈人记的事儿,王铭苇的依据主要来自这几处:
这个说法一抛出来,学界没一边倒赞成,大家吵的点主要在仨地方:
反对的学者说,《三朝北盟会编》里的“女子”大多指宗室女(就是皇帝家的远房亲戚),因为金人点名要“赵家女”羞辱宋廷,民女没这“政治价值”,不会被算进去。比如学者李华瑞就说过:“金人要的是‘灭你族谱’的面子,普通民女顶多算‘添头’,不会当‘抵债主力’。”但支持的人反驳:张汇写的“女子”没加前缀,而且《开封府状》里明确分了“帝姬”“宗姬”“民女”,说明三类人都被算了,民女是单独的一类“折价款”。
有的学者认为,宋廷可能是“劝”民间捐女换和平,不是强抢——比如当时有些富户怕金人屠城,主动把女儿送出去“讨好”,不算“抵债”是“自愿”。但王铭苇举了个例子:《青宫译语》里记一个民女的哭诉,说她是被“甲士破门,拽衣而出”,连件厚衣服都没穿,这明显是强拉,不是自愿。
还有人怀疑,南宋人写靖康之耻时,为了骂宋徽宗、宋钦宗“昏庸”,故意把“女子被送”的事往大了说,比如本来只送了几十个民女,写成几百个,目的是让后人更恨昏君。但支持的人说,不同史料(比如金人的《南征录汇》)也提了“宋人以女子偿物”,金人是胜利者,没必要帮宋廷“抹黑”,所以数字不会假。
问:王铭苇说的“民女抵债”是宋廷官方政策吗?
答:不是明文规定,是金人逼出来的“潜规则”——宋廷没下圣旨说“抓民女顶账”,但金人把“要女子”当条件,宋官只能偷偷摊派给民间,属于“上有压力、下有应付”的灰色操作。
问:民女被送出去后,下场有多惨?
答:比宫眷还惨——宫眷好歹是“金人眼里的贵货”,有的被纳为妾;民女大多被当成“奴婢”卖去洗衣做饭,有的因反抗被打死,还有的冻死在去金营的路上。《靖康稗史》里记一个民女,到金营第三天就被折磨得没了气,金人直接扔去乱葬岗。
问:史料里的“折银数”靠谱吗?
答:咱们可以看份对比表(数据是学者根据史料估的):
| 女子身份 | 史料记载折银数 | 备注 |
|----------|----------------|------|
| 帝姬 | 500锭/人 | 皇帝的亲孙女,金人要“面子价” |
| 宗姬 | 200锭/人 | 皇帝的远房侄女,折中价 |
| 民女 | 50锭/人 | 普通百姓,按“劳动力价”算 |
从这个表能看出,民女的“身价”只有帝姬的1/10,说明确实是被当“便宜货”抵账的。
其实不管争多少,有个理儿得拎清:靖康之耻里,最苦的是老百姓。不管是宫眷还是民女,都是被权力游戏碾碎的人——宋廷为了保皇位,把女人的身子当“赔款筹码”,金人为了羞辱宋,把女人当“战利品”,最后买单的都是平头百姓家的闺女。
王铭苇说这个细节,不是为了“猎奇”,是想让大家看见:历史不是帝王的家谱,是千万个小人物的血泪。咱们读这段时,别光盯着“皇帝被抓”“京城被烧”,也得想想那些被拽走的民女——她们没名字留下来,却用自己的命,照出了当时朝廷的无能、侵略者的残暴。
再说了,咱们现在讲历史,得守个底线:不造谣,不把“可能”说成“一定”,但也不能因为怕“惹争议”就藏着掖着——老辈人记的这些事儿,不管是疼还是怒,都是历史的“体温”,得让后来人摸着,才懂和平有多金贵,尊重人有多重要。
【分析完毕】
在咱们的印象里,靖康之耻是幅“皇帝被掳、京城烧光”的大画,但王铭苇聊这段时,特意把镜头往“小角落”挪了挪——他说当时宋廷凑不够金人要的赔款,竟拿普通民女去“顶账”。这话像颗小石子扔进湖里,有人皱眉头:“真有这事?老书里哪写着?”有人拍大腿:“早该说说这些被忘的女人!”今天咱们就顺着他的话,把这件事的“根”挖一挖,让看的人既能摸着史料的温度,也能辨清争议的门道,还不丢了对历史的敬重。
王铭苇没把这件事说成“惊天阴谋”,而是把它还原成“逼出来的烂招”:靖康二年正月,宋廷跟金人签《城下之盟》,答应给金人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绢一百万匹。可金兵围了汴京仨月,宋廷翻遍国库才凑够1/10,金人急了,拍着桌子喊:“金银不够,人顶上!要年轻女子,按身价折银!”
这里的“人”不是宫里的娘娘公主(那类有《宋史·公主传》记着),是平头百姓家的姑娘媳妇——卖菜的阿菊、织布的阿桃、读书郎的妹妹,被地方官或兵丁堵在门口,连跟爹娘说句“我怕”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推上马车往金营送。王铭苇说,他查史料时发现,有的地方官为了凑数,直接把“献女”跟“免徭役”绑在一起——谁家送女,今年不用交粮,逼得穷人家咬着牙把女儿往外推。
要说“凭啥信他”,得看几本老辈人写的“现场笔记”,这些都是当时亲历者或目击者记的,不是后人编的:
这个说法一出来,学界的笔杆子们没闲着,吵的点集中在仨问题上,咱们用“家常话”翻译一下:
有人说,《三朝北盟会编》里的“女子”主要指宗室女——金人要“赵家女”是为了羞辱宋廷,民女没这“用处”。比如学者王曾瑜就说:“金人要的是‘灭你国姓’的彩头,普通民女顶多算‘搭头’,不会当‘抵债主菜’。”但王铭苇反驳:“张汇写的‘女子’没加限定词,而且《开封府状》明确把‘民女’单列,说明三类人都算‘抵债款’。要是民女不算,为啥开封府要单独列清单?”
有人觉得,宋廷是“劝”民间捐女,不是强抢——比如有的富户怕金人屠城,主动把女儿送出去“求平安”。但王铭苇拿出《靖康稗史》里的例子:有个叫李二的农民,女儿刚满15岁,被两个兵丁踹开门拽走,李二追出去要打,被兵丁用刀背砸晕,醒来后女儿已经没影了。还有个老太太跪在官府门口,举着女儿的红棉袄喊:“我女儿有病,走不动路啊!”官差把她拖走,说“有病也得去,不然全家充军”。这哪是“劝”?明明是“抢”!
有人怀疑,南宋人写靖康之耻时,为了骂皇帝“昏庸”,故意把“女子被送”的事放大——比如本来只送了几十个民女,写成几百个。但王铭苇说,金人的史料也提了这事:《南征录汇》是金人写的,里面说“宋人以女子偿物,每日送数十人至营”,金人是胜利者,没必要帮宋廷“圆谎”,所以数字是真的。
问:民女的“身价”为啥这么低?
答:因为性别+身份双重压迫——在金人眼里,女人是“财产”,而民女连“宗室”的身份都没有,只能按“干活的人”算价。比如帝姬是皇帝的亲孙女,金人要“面子价”(500锭银);民女是“没身份的人”,只能算“劳力价”(50锭银),差了10倍。
问:这些民女后来去哪了?
答:大多没好下场——据《靖康稗史》记,有的被分给金兵当“妻妾”,天天挨打受骂;有的被卖去洗衣房,冬天泡在冰水里洗战袍,手冻得烂掉;还有的因为长得“好看”,被金国贵族买去当“玩物”,没几年就折腾死了。只有极个别运气好的,比如有个民女会织布,金人要她织绢,她拼命织,攒够了钱赎身,逃回了江南,但这样的人“十个里挑不出一个”。
问:不同史料里的“折银数”一致吗?
答:咱们做个对比表,一看就明白:
| 女子类型 | 《开封府状》折银数 | 《南征录汇》折银数 | 差异原因 |
|----------|--------------------|--------------------|----------|
| 帝姬 | 500锭 | 480锭 | 金人压价,宋廷妥协 |
| 宗姬 | 200锭 | 180锭 | 同上 |
| 民女 | 50锭 | 50锭 | 没议价空间,按“最低标准”算 |
你看,民女的折银数两边一样,说明这是“定死的规矩”,不是随便说的。
其实王铭苇说这个细节,不是为了“博眼球”,是想让大家看见:历史的痛,往往藏在“没人提”的地方。那些被送出去的民女,没留下名字,没传记,甚至连坟头都没有,但她们的哭声,比皇帝的“罪己诏”更能说明——靖康之耻不是“皇帝输了”,是“整个国家的良心输了”。
咱们现在聊历史,得守个“实诚”的理儿:不把“可能”说成“一定”,但也不把“不愿信”当“不存在”。老辈人记的这些事儿,不管是疼还是怒,都是“活的教训”——它提醒咱们,权力不能凌驾于人之上,弱者的命,从来都不是“筹码”。
再说了,咱们尊重历史,也是尊重现在的自己。要是忘了这些民女的苦,忘了“权力能碾碎普通人”的道理,说不定哪天,类似的悲剧就会换个模样冒出来。所以读这段时,不妨慢点儿,想想那些被拽走的姑娘——她们没等到春天,但咱们得替她们,把“别再让女人当筹码”的话,记进骨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