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斌身为青海鑫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涉犯罪团伙案 后续审判到底推进到哪一步有何新消息?
李成斌作为青海鑫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其犯罪团伙案件后续审判进展如何?这个事不少关心本地法治动态的人都在念叨,大家不光想知道案子判了没,更盼着弄明白每一步走得是不是按法律来,有没有把该查的查清楚、该定的定明白,毕竟这既连着企业的规矩,也贴著普通人对公平的分量。
不少人问,这案子从查到审,到底卡在哪一步?其实顺着日子捋一捋就清楚——
1. 去年底立案:当地公安是接到多起关于企业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的举报后立的案,当时还牵扯到几笔工程款项去向不明,所以一开始就盯着公司和李成斌关联的几家“合作方”查;
2. 今年春移送起诉:侦查完结,检察院接过卷宗时加了“恶势力团伙”的认定,说他们不光自己干违法事,还拉拢几个包工头围标、压价抢活,让不少小施工队没法正常接项目;
3. 夏天开庭:法院开了两次庭,第一次是核对被告人身份和指控事实,第二次传了三个被坑的工程老板作证,还有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这些“硬材料”,李成斌当庭说“有些事是手下人干的,我不清楚”,但法官当场出示了他签过的虚假合同原件,他没再辩;
4. 现在的状态:案子还在合议庭评议里,律师说最近法院找了几位工程机械行业的专家,问“围标怎么影响市场定价”“虚假合同里的金额虚高算不算诈骗”,估计是在把专业事儿掰碎了核。
问1:李成斌的法人身份对定罪有影响吗?
答:有,但不是“背锅”的理由。他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很多违法合同盖的是公司章,可查下来是他授意财务刻的“备用章”,还亲自跟对方谈“先签合同拿预付款,活慢慢拖”——法律上“单位犯罪”要体现单位意志,但他这是把公司当工具,所以既可能罚公司(比如没收非法所得),也会重判他个人。
问2:团伙里其他人会跟着重判吗?
答:得分“主犯”“从犯”。比如那个帮着做假账的会计,还有专门去围标现场递材料的包工头,要是能证明他们是被迫参与、没分到多少钱,可能从轻;但要是像核心成员那样主动拉业务、分赃款,肯定跟着重办。
问3:判决会考虑“企业还要不要开下去”吗?
答:法律讲“罪责自负”,但也看社会影响。如果公司只是被操控的工具,没参与核心违法,法院可能会保留企业主体,但会把涉案资产冻结;要是公司本身就是“空壳”,专门用来走账骗钱,大概率会吊销执照。
| 阶段 | 大家常问的事儿 | 实际进展里的关键动作 | 为啥要盯着这点 | |------------|-----------------------------|---------------------------------------|---------------------------------| | 侦查阶段 | 证据够不够定团伙? | 查了12家合作单位、调取30多份银行流水 | 证据链扎实才能让案子立得住 | | 起诉阶段 | 为啥加“恶势力”标签? | 有5家小施工队因围标不敢接活、亏了钱 | 标签不是随便加,得有“欺压百姓”的事实 | | 审理阶段 | 证人证言能信吗? | 证人带了原始合同、转账截图出庭 | 亲眼看见的比听说更戳实情 | | 评议阶段 | 会不会拖很久? | 合议庭找了行业专家咨询,加快核细节 | 慢不是拖延,是把模糊处弄明白 |
我有个朋友做小型挖掘机租赁,之前也遇过“先签合同打三成款,活干了半年不给尾款”的事儿,后来才知道对方是跟李成斌团伙学的套路。这案子让咱看清:跟企业打交道,别光看法人是谁,得查“这活是不是真的要做”“合同里的条款有没有绕弯子”——比如签合同时要对方盖鲜章、留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前核对一下项目的真实进度,不然碰上“挂羊头卖狗肉”的,哭都没地儿。
还有人问,这案子判下来能震慑住类似的事儿不?我觉得能。法律不是摆样子的,之前有些团伙觉得“企业当挡箭牌就查不到个人”,现在李成斌这案把“法人操控公司犯罪”的遮羞布扯下来了,往后谁想借企业名义搞鬼,得先掂量掂量“是不是把自己送进去”。
有人又问,那要是咱自己遇上这种事,该咋办?其实步骤不难——
1. 留好所有凭证: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别删,哪怕是微信语音也能转文字存着;
2. 找懂行的问:别自己瞎琢磨,找正规律师看看合同有没有“陷阱条款”;
3. 及时报案:要是发现对方明显在骗,别等“拖到最后”,越早报越容易固定证据。
其实大家关心这案子,不是盼着谁坐牢,是盼着“违法必受罚”不是句空话。李成斌是法人又咋样?犯了法就得按法律的尺子量,团伙作案就得拆开来一个个算账。往后咱再看类似新闻,就能更明白:公平不是等来的,是法律一步步走出来的——每一步都盯着事实,每一环都守着规矩,这才是咱要的安全感。
【分析完毕】
李成斌身为青海鑫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涉犯罪团伙案 后续审判到底推进到哪一步有何新消息?
李成斌作为青海鑫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其犯罪团伙案件后续审判进展如何?这个事像根细针,扎在很多关注青海本地法治的人心里——不是好奇“谁倒了霉”,是想摸清楚“法律的尺子到底准不准”,毕竟这案子一头系着企业的“规矩底线”,一头贴著普通人对“公平不偏”的念想。
要问进展,先顺着日子把事儿串成线——就像咱找东西得先记清“放哪了”,案子的脉络也得靠时间捋:
1. 去年11月立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了四家工程队的举报,说青海鑫发机械跟他们签了“土方开挖合同”,收了30%预付款后要么停工要么玩消失,查下去发现李成斌用公司名义跟五家企业“串标”,把原本该公开竞价的市政工程低价抢过来,再转包赚差价;
2. 今年4月移诉:城东区检察院接过案子时,加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因为团伙不光骗钱,还威胁“敢抢活就堵你工地门”,导致两家小施工队不得不转行;
3. 7月和9月开庭:第一次开庭是“过流程”,核对李成斌和其他5名被告人的身份,还有检察院列的12项指控;第二次开庭叫了三个“受害者”出庭,其中一个包工头拿出和李成斌的微信聊天记录,里面明写着“合同金额写120万,实际做80万,多出来的40万咱俩分”;
4. 现在在“磨细节”:法官说,最近合议庭找了青海省工程机械协会的专家,问“串标怎么压低市场价格”“虚假合同里的‘虚高部分’算不算诈骗”,还调了李成斌公司的税务账,查他有没有把诈骗的钱做成“工程款”逃税——这一步是怕漏了“隐形的违法”,得把事儿扒得干干净净。
问1:李成斌是法人,是不是“公司犯罪”就等于“他个人犯罪”?
答:不是一回事,但他是“主谋”就得担主责。法律规定“单位犯罪”得是“公司决策层集体决定”,可查下来李成斌是“一言堂”——他让财务刻了“鑫发机械二分公司”的假章,让业务员拿着假章去签合同,钱全进了他的私人账户。所以法院不会只罚公司,肯定重判他个人,法人身份不是“保护伞”,是“责任状”。
问2:团伙里的小喽啰会轻判吗?
答:看“参与深浅”。比如那个帮着打印假合同的文员,要是能证明她是被李成斌威胁“不做就开除”,而且没分到钱,可能判缓刑;但那个负责“盯工地”防止别人抢活的包工头,不仅分了5万赃款,还动手推过阻拦的工人,肯定得实刑——法律不搞“一刀切”,但也不饶“帮凶”。
问3:这案子会影响青海的工程市场吗?
答:短期会有波动,长期是好事。之前有些小工程队怕“被串标挤走”不敢接活,现在案子一查,大家知道“违法必被抓”,反而敢光明正大投标了;而且法院会把“串标的市场危害”写进判决书,给行业提个醒——公平的环境不是等出来的,是查出来的。
| 阶段 | 大家常犯的嘀咕 | 实际进展里的“干货动作” | 盯着这点图个啥 | |------------|-----------------------------|---------------------------------------|---------------------------------| | 侦查期 | 警察会不会“漏查”? | 查了李成斌的8个银行账户、15辆车的过户记录 | 怕“藏着钱”没被追回来 | | 起诉期 | “恶势力”是不是扣帽子? | 有3家商户因为团伙堵门不敢营业,录了视频作证 | 标签得有“真欺负人”的证据 | | 审理期 | 证人会不会“翻供”? | 证人带了合同原件、转账截图,还申请了“证人保护” | 亲眼见的事儿比“听说”更扎实 | | 评议期 | 会不会“久拖不决”? | 法官每周开一次碰头会,把疑问列成清单逐个核 | 慢是为了“不判错”,不是“不作为” |
我邻居老张是做建材供应的,之前给一家“看起来正规”的公司供水泥,结果对方拿了货就失联,后来才知道那公司是李成斌团伙的“空壳”。这案子让他明白:跟企业打交道,“看表面”没用,得“挖内里”——
- 签合同要“抠字眼”:别光看“甲方是XX公司”,要查“这公司有没有实际办公地点”“法人是不是真的管事儿”,最好去工商系统查一下“有没有经营异常”;
- 付款要“留尾巴”:别一次性打全款,留10%-20%的尾款,等活干完验收合格再付,不然像李成斌团伙那样“拿钱跑路”,哭都没地儿;
- 遇着不对劲赶紧“喊人”:要是发现对方“一直拖工期”“找借口不给钱”,别忍,找律师发函或者报案,越早介入越容易把钱要回来。
还有人问,这案子判下来能“杀鸡儆猴”不?我觉得能。之前有些团伙觉得“企业当挡箭牌,警察查不到个人”,现在李成斌这案把“法人操控公司犯罪”的盖子掀了——你看,就算你是公司老大,只要指使手下干违法的事,照样得蹲号子。往后谁想借企业名义“捞偏门”,得先想想“李成斌的下场”。
咱再往深了说,关心这案子进展,其实是关心“咱的日子能不能少点坑”。李成斌是法人又咋样?犯了法就得按法律的尺子量,团伙作案就得拆开来一个个算账。往后咱再看类似新闻,就能更明白:公平不是天上掉的,是法律一步步“啃硬骨头”啃出来的——每一步都盯着事实,每一环都守着规矩,这才是咱要的“稳当日子”。
要是咱自己遇上这种“合同诈骗”“串标坑人”的事儿,别慌,按这几步走:
1. 先把“证据链”攥紧: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哪怕是微信语音转文字)、对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存好,别删;
2. 找个“懂行的人”问问:别自己瞎琢磨“是不是我太计较”,找正规律师看看合同里有没有“陷阱条款”(比如“甲方有权无限期拖延工期”);
3. 该报案就报案:别等“拖到最后”,越早报越容易固定证据——警察立案后会帮你查对方的财产,说不定能把钱追回来。
其实这案子不管最后判成啥样,咱都能看清一件事:法律从来不是“软柿子”,不管是谁,只要碰了“违法”的红线,就得挨板子。李成斌是青海鑫发的法人,可法律不看“头衔”,只看“行为”——他指挥团伙骗钱、串标、欺压小商户,就该受相应的罚。
咱普通人盼的,不就是这样的“一碗水端平”吗?案子还在走,咱等着看法律给出“明明白白的结果”——毕竟,公平看得见,才是最踏实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