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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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考试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不同持股比例下的转换规则是怎样的??

2025-12-18 09:57:17
注会会计考试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不同持股比例下的转换规则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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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会计考试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不同持股比例下的转换规则是怎样的?

注会会计考试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不同持股比例下的转换规则是怎样的?咱们备考的时候是不是老被这档子事儿绕晕,不同持股比怎么切核算法,真能整明白吗?

做注会会计题,不少人碰到长期股权投资就犯怵。持股从少变多、从多变少,核算方法跟着换,规则细得像头发丝,记混一步就可能全错。其实这事儿没那么玄乎,摸清不同持股区间的门道,像顺着台阶上楼,一层一层看清楚,也就不那么难为人了。

先搞懂基础核算方法的“身份牌”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主要有成本法权益法俩“伙计”,他俩管的事儿不一样。
- 成本法像个“甩手掌柜”:一般持股≥20%但不具控制(比如联营企业),或者持股<20%但能重大影响时用?不对,反了——其实是控制(通常持股>50%)或具有重大影响的联营/合营企业(通常持股20%-50%)里,控制用成本法,重大影响用权益法?再捋顺:控制(子公司,持股多)用成本法;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联营/合营,持股20%-50%)用权益法;持股<20%且无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准则来。 成本法下,账面上基本只跟着初始投资走,被投资方赚钱亏钱不影响咱账面长投数(分红才确认收益);权益法就“操心”,被投资方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变了,咱得按比例调长投账面价值,还确认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这俩“伙计”的转换,核心就是持股比例变导致影响程度变,比如从“管不着”(金融工具)变成“能重大影响”(权益法),或从“能重大影响”变成“控制”(成本法),反过来也一样。

增持时的转换:从“管得松”到“管得严”

持股增加就像往锅里添米,火候变了,做法得调。常见三种往上爬的情况:

1. 金融工具→权益法(持股从<20%且无重大影响,升到20%-50%)

比如一开始买5%股票当交易性金融资产,后来觉得这公司不错,又买了20%,合计25%,能重大影响对方经营了。
- 步骤得掰开揉碎:先把原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卖价比,差额进投资收益;再把新增投资成本(买20%花的钱)和按25%占比算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要是新增成本大,差额是“商誉”(放长投里,不调);要是份额大,差额调长投并计营业外收入。
- 举个实在例子:原5%股票账面100万,卖价120万(赚20万进投资收益);新增20%花500万,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共2000万,25%就是500万——刚好相等,长投初始成本=120(卖旧得)+500(买新)=620万,没商誉没营业外收入。

2. 权益法→成本法(持股从20%-50%升到>50%,形成控制)

比如本来持30%是联营企业,又买25%,合计55%成子公司了。
- 这里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考试常考后者。非同一控制下,长投初始成本=原权益法下长投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买25%的钱),不用管被投资方净资产份额,原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那些,暂时不动,等以后卖长投再转。
- 个人觉得这儿容易混的是“同一控制”要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算,还得调期初留存收益,不过考试非同一控制更常见,先把常见的啃熟。

3. 金融工具→成本法(直接跳成控制,比如从5%直接买到60%)

这种情况少见,但规则得知道: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长投成本=买价总和(不管之前那点金融工具),之前金融工具的账面与卖价差额进投资收益。

减持时的转换:从“管得严”到“管得松”

持股减少像往外盛粥,控制权弱了,核算也得“放权”。主要两种往下走的情况:

1. 成本法→权益法(持股从>50%减到20%-50%,失去控制但留重大影响)

比如母公司卖了部分子公司股份,从70%降到30%,还能重大影响。
- 这是“追溯调整”,麻烦点:先看卖了多少,把长投分成“卖的部分”和“留下的部分”;卖的部分按卖价和账面差额进投资收益;留下的部分要按30%占比,重新算自打当子公司以来被投资方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调长投账面价值,同时调留存收益(以前年度的净损益影响)、投资收益(当年的)、其他综合收益。
- 比如原长投700万(对应70%),卖40%得400万(账面400万,卖价420万,赚20万投资收益);留下30%账面300万,假设当子公司期间被投资方累计净利润1000万,30%就是300万,其中以前年度800万对应留存收益240万,当年200万对应投资收益60万——所以剩下长投要调增240+60=300万,变成600万。

2.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工具(持股从≥20%减到<20%,无重大影响)

比如持30%联营企业,卖了15%,剩15%,管不着了。
- 成本法转的话,卖的部分差额进投资收益,剩下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和账面差额也进投资收益;权益法转的话,除了卖的差额,还要把原权益法下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全转投资收益(除非是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除外)。

关键转换情形表格对照(帮着理清楚)

| 转换方向 | 持股比例变化 | 核算方法变化 | 核心处理要点 |
|-------------------------|----------------------------|--------------------|------------------------------------------------------------------------------|
| 金融工具→权益法 | <20%(无影响)→20%-50% | 金融工具→权益法 | 卖旧金融资产差额进投资收益;新增投资成本与份额差调商誉/营业外收入 |
| 权益法→成本法 | 20%-50%→>50% | 权益法→成本法 | 非同一控制下:原权益法账面+新增成本;原其他综合收益等暂不转 |
| 成本法→权益法 | >50%→20%-50% | 成本法→权益法 | 追溯调整:卖部分差额进投资收益;剩余部分按占比调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当年投资收益 |
|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工具 | ≥20%→<20%(无影响) |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工具 | 卖部分差额进投资收益;剩余按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进投资收益;权益法需转其他综合收益等 |

备考时容易“踩坑”的问答(帮你避弯路)

问:权益法转成本法,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处理差别在哪?
答:同一控制要把长投成本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算,还得调期初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直接按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原权益法账面+新增投资成本),不用调留存收益。考试非同一控制考得多,别搞反。

问:成本法转权益法,为什么要追溯调整?
答:因为之前当子公司时,被投资方盈亏咱用成本法没记账,现在变成联营企业,得把以前该记的补上,这样长投账面价值才反映真实的权益份额,不然账就“缺斤短两”了。

问:权益法转金融工具,原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全转投资收益吗?
答:大部分是,但如果是“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比如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就不能转投资收益,得接着放着。

学这转换规则,别死背条文,得想象自己是公司会计,真金白银投钱,持股比例一变,咱看被投资方的眼神就不一样——从“看看股价涨跌就行”(金融工具)到“得盯着人家赚钱分多少”(权益法),再到“人家干啥得听我的”(成本法),角色变了,记账的法子自然得跟着变。平时做题多画流程图,比如增持时分“卖旧+买新”,减持时分“卖部分+留部分”,把步骤标红,练个三五道题,手感就来了。考试时别慌,先看持股比例变没变,再看影响程度变没变,对应找规则,十有八九能对上。

【分析完毕】

注会会计考试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在不同持股比例下的转换规则是怎样的?

做注会会计题,长期股权投资这章总让不少备考的人挠头。持股一会儿多一会儿少,核算方法跟着换来换去,规则细得跟缠在一起的线,稍不留神就绕晕。其实这事儿说穿了,就是看咱对被投资方的“话语权”变了没——能说了算时用成本法,能一起商量时用权益法,说不上话就用金融工具准则,持股变导致话语权变,核算法就得跟着“换衣服”。

先认准两种主要核算法的“脾气”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俩“角色”,他俩记账的路子完全不一样。
- 成本法像个“省心账房”:一般是对子公司(持股>50%,能控制)用的,平时被投资方赚了钱亏了钱,咱长投账面不动,只有人家发分红了,才确认一笔投资收益。就像你投个大公司占大头,人家自己折腾,你坐等分钱就行,不用天天盯着人家的账。
- 权益法是个“操心管家”:对联营企业(持股20%-50%,能重大影响)或合营企业用的,被投资方净损益多了少了、其他综合收益变了,咱得按比例调长投的账面,还得分情况确认投资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好比你入个小股但能参与决策,人家赚了你跟着沾光,亏了你也得担着,账得实时反映你的“份子”。
- 还有持股<20%且没重大影响的,直接按金融工具算,跟普通股票投资似的,看公允价值变动。这俩“角色”的转换,根儿上就是因为持股比例变了,咱对被投资方的影响力变了。

持股增加时:从“没分量”到“有分量”的转换

持股增加就像往团队里加人手,慢慢能说了算了,核算法得升级。常见的有仨路子:

1. 金融工具→权益法(从“看热闹”到“能插嘴”)

比如一开始买了5%某公司的股票,当交易性金融资产炒短线,后来觉得这公司靠谱,又买了20%,加起来25%,能在董事会说上话了(重大影响)。
- 这时候得分两步走:先把原来那5%的股票卖掉(或视同卖掉),卖价和原来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进投资收益;再把新增的20%投资成本,和按25%占比算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一比——要是花的钱多,多出来的算“商誉”,藏在长投里不用单独记;要是份额多,多出来的部分调增长投,还计营业外收入(相当于捡便宜了)。
- 举个实在例:原5%股票账面100万,卖的时候市场价120万,这20万赚头就进投资收益;新增20%花了500万,被投资方所有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后值2000万,25%就是500万,刚好扯平,那长投初始成本就是120(卖旧得)+500(买新)=620万,没商誉也没营业外收入。

2. 权益法→成本法(从“能插嘴”到“说了算”)

比如本来持30%某公司股份(联营企业),又买了25%,总共55%,能控制人家了(成子公司)。
- 这里要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考试里非同一控制考得更勤。非同一控制下,长投的初始成本很简单,就是原来权益法下长投的账面价值,加上这次买25%花的钱,不用管被投资方净资产到底值多少。原来权益法下记的那些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先放着不动,等以后把子公司股份卖了,再转到投资收益里。
- 我个人觉得这儿最容易错的是同一控制的情况,得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算长投,还得调整以前的留存收益,不过先把常见的非同一控制吃透,考试就不慌。

3. 金融工具→成本法(一步到位“说了算”)

这种情况少见,比如直接从5%买到60%,一下子成控股股东了。处理起来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投成本就是总共花的买价,原来那点金融工具的账面和卖价差额,照样进投资收益。

持股减少时:从“说了算”到“没分量”的转换

持股减少就像从团队里退出来,话语权弱了,核算法也得“降级”。主要是两种情况:

1. 成本法→权益法(从“说了算”到“能插嘴”)

比如母公司本来持子公司70%股份,卖了40%,剩下30%,还能重大影响子公司(变成联营企业)。
- 这是最麻烦的一种,得“追溯调整”,就是把以前当子公司时候的账“补回来”。先算卖掉的40%股份,卖价和账面差额进投资收益;剩下的30%股份,要按现在的30%占比,重新算自从成为子公司以来,被投资方每年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对咱的影响——以前年度的净利润影响调留存收益,当年的调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也按比例调,最后把这些调整数加到剩下的长投账面里。
- 比如原长投700万(70%),卖40%拿到400万账面,卖了420万,赚20万投资收益;剩下30%账面300万,假设当子公司期间被投资方累计赚了1000万,30%就是300万,其中前几年800万对应留存收益240万,今年200万对应投资收益60万,那剩下的长投就得调成300+240+60=600万。

2.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工具(彻底“没分量”)

比如持30%联营企业,卖了15%,剩15%,连董事会都进不去了(无重大影响)。
- 成本法转的话,卖的那部分差额进投资收益,剩下的股份按现在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和账面差额也进投资收益;权益法转的话,除了卖的差额,原来权益法下记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几乎都要转到投资收益里(除非是那种以后不能转损益的特殊情况)。

不同转换情形的核心要点表(一眼看清)

| 转换类型 | 持股咋变的 | 核算法咋换 | 要重点记的处理细节 |
|-------------------------|----------------------------|--------------------|------------------------------------------------------------------------------|
| 金融工具→权益法 | <20%(没影响)→20%-50% | 金融工具变权益法 | 旧金融资产卖了算投资收益;新投资成本与份额差调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
| 权益法→成本法 | 20%-50%→>50% | 权益法变成本法 | 非同一控制下:原账面+新增成本;原其他综合收益等先放着 |
| 成本法→权益法 | >50%→20%-50% | 成本法变权益法 | 追溯调整:卖部分算投资收益;剩余部分调以前留存收益、当年投资收益等 |
| 成本法/权益法→金融工具 | ≥20%→<20%(没影响) | 变金融工具 | 卖部分算投资收益;剩余按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进投资收益;权益法需转其他综合收益 |

备考常遇的“糊涂点”问答(帮你拎清)

问:权益法转成本法,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最大的区别是啥?
答:同一控制得按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份额算长投,还得调期初的留存收益,就像“按老规矩来”;非同一控制直接按花的钱算,不用管人家净资产实际值多少,更像“按市场价买”。考试非同一控制考得多,别把俩弄混。

问:成本法转权益法为啥要追溯调整?
答:因为之前当子公司时,被投资方赚钱亏钱,咱用成本法没记账,现在变成联营企业了,账得反映咱真正的权益份额,不然账上的数字就“缺了一块”,得把以前该记的补回来,这样才真实。

问:权益法转金融工具,原来的其他综合收益都能转投资收益吗?
答:不是都能。要是那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比如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的变动),就不能转投资收益,得继续留在账上,等着特殊情况才能动。

其实学这转换规则,别光盯着条文硬背,不妨把自己代入成公司的会计。手里攥着别人的股份,持股比例一点点变,你看人家的眼光就从“看看股价涨跌”变成“得盯着人家赚多少”,再到“人家干啥得听我的”,记账的法子自然得跟着变。平时做题多画个小流程图,比如增持时分“卖旧的、买新的”,减持时分“卖一部分、留一部分”,把每一步标清楚,练个几道题就有感觉了。考试时别急,先瞅清楚持股比例咋变的,再想对人家的影响力咋变的,对应找规则,多半能答对。咱们备考图的就是个踏实,把这转换的“台阶”一步步踩实了,上了考场心里就不打鼓。

2025-12-18 0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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