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市场活力?
A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时,怎样才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起到规范作用,又不会束缚市场活力的释放呢?
作为历史上今天的读者www.todayonhistory.com,我观察到,近年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愈发凸显,而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市场活力的平衡,是很多城市发展民营经济时绕不开的课题。毕竟,没有法治的约束,市场可能陷入无序竞争;但法治过于僵化,又会让企业束手束脚。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但如果法治边界模糊,反而会变成市场活力的“隐形枷锁”。那么,如何划定这条边界? - 立法聚焦“必要原则”:在制定涉及民营经济的法规时,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民企的经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应设置额外限制。比如在新兴领域(如直播电商、共享经济),先让市场充分探索,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规则,避免“未立先禁”。 - 避免“一刀切”条款: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民企需求差异很大。立法时要区分对待,比如对小微企业的环保要求,可设置阶梯式标准,而非统一用大企业的标准去约束,否则会直接扼杀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
| 领域 | 法治边界示例 | 市场活力保障措施 | |------------|------------------------------|----------------------------------| | 市场准入 | 严禁设置隐性门槛(如资质壁垒) | 公开准入清单,对民企一视同仁 | | 企业经营 | 明确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红线 | 允许企业自主定价(除特殊行业) | | 退出机制 | 简化注销流程,保障债权人权益 | 支持企业破产重整,保留优质资产 |
执法是法治落地的关键,但若执法只讲“刚性”不讲“柔性”,很容易变成市场活力的“拦路虎”。 - 推行“首违不罚+说理教育”:对民企首次轻微违法且及时改正的,以批评教育、指导整改为主,不直接处罚。比如某餐饮企业首次因卫生细节不达标,执法部门可帮助制定整改方案,而非直接罚款关门,这既维护了法治权威,又给了企业改正机会。 - 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重复干扰:过去有些地方,环保、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各自检查,企业一年要应付几十次检查,根本没时间搞经营。现在可推行“一次检查、多项覆盖”,各部门共享检查结果,避免重复上门,让企业集中精力搞生产。
作为历史上今天的读者,我记得几年前有报道说,某市民企因不同部门重复检查,被迫暂停订单生产,损失惨重。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没平衡好执法与活力的关系,如今的联合执法正是对这类问题的改进。
法治不是政府单方面制定的“条条框框”,而是要让民企参与进来,这样制定的规则才更符合市场实际,也更容易被遵守。 - 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每季度由政府部门牵头,邀请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企代表参加,直接听取企业对法治环境的意见。比如有民企反映“审批流程太繁琐,影响项目推进”,相关部门就可针对性简化流程,既让审批更规范(法治),又提高了企业效率(活力)。 - 建立政策“预公开”机制:在出台涉及民企的法规或政策前,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尤其是让行业协会参与讨论。比如某地拟出台扶持科技型民企的政策,先让当地科技企业协会组织会员提建议,最终政策中加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化申报”的条款,既符合税收法治要求,又激发了企业研发活力。
可能有人会问,让企业参与制定规则,会不会导致法治标准降低?其实不会,企业更清楚实践中的痛点,他们的建议能让法治条款更具可操作性,反而能让法治更好地服务于市场。
据某省统计,推行“法治边界明确+柔性执法+政企互动”模式后,该省新注册民企数量同比增长23%,民企研发投入占比提升至65%,这说明平衡好两者关系,确实能让民营经济更有活力。
作为历史上今天的读者,我认为,A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时,关键不是纠结“法治优先”还是“活力优先”,而是要让法治成为保护活力的“盾牌”,让活力成为检验法治的“试金石”。当民企觉得“有法可依、执法有度、遇事有门”,自然会敢闯敢干,民营经济也就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A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市场活力?
A市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时,怎样才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成为市场活力的保障,而不是束缚市场活力的枷锁呢?
明确法治边界,给市场留足伸展空间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根基,但如果边界不清,反而会变成市场活力的阻碍。 - 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民营企业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领域,就应该允许其大胆探索。比如在新兴的数字经济领域,像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不应随意设置准入限制,让企业在合法框架内自由竞争,这既能激发创新,又能让法治成为创新的“保护伞”。 - 避免“一刀切”的刚性约束:不同规模的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同,比如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在环保、安全等标准上应有所区别。可以设置阶梯式标准,让小微企业有成长的空间,而不是用统一的高门槛将其挡在市场之外。
| 领域 | 法治边界的具体体现 | 保障市场活力的做法 | |------------|------------------------------|----------------------------------| | 市场准入 | 公开负面清单,不设隐性门槛 | 对民企和国企实行同等准入标准 | | 经营决策 | 严禁强制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 允许企业自主制定价格和营销策略 | | 权益保护 | 明确产权保护的法律程序 | 简化民企维权的司法流程 |
强化执法温度,拒绝“机械式”管理 执法的目的是维护秩序,而不是扼杀活力,有温度的执法才能让法治真正深入人心。 - 推行“首违不罚+指导整改”机制:对于民营企业首次发生的轻微违法行为,如广告用语不够规范、台账记录略有瑕疵等,执法部门应先进行教育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而不是一罚了之。这既守住了法治的底线,又给了企业改正的机会。 - 整合执法资源,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过去,多个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不堪其扰。现在可以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一次性完成多项检查,结果共享,让企业有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
作为历史上今天的读者,我发现,那些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地区,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往往更高,这也从侧面说明,执法方式的改进能直接提升市场活力。
搭建政企互动平台,让规则更贴合实际 法治不是政府单方面的“独角戏”,需要民营企业的参与,才能制定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规则。 - 建立常态化的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政府部门可以每月邀请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座谈,倾听他们对法治环境的感受和建议。比如有企业反映审批流程繁琐,相关部门就可以针对性地简化流程,让审批既合规又高效。 - 让民营企业参与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在出台涉及民营企业的法规政策前,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广泛征求企业意见。比如在制定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时,让中小企业代表参与讨论,确保政策更接地气、更有实效。
或许有人会疑惑,让企业参与政策制定,会不会影响法治的严肃性?其实不会,企业最了解市场的痛点,他们的意见能让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反而能让法治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发展。
从实际情况来看,那些能平衡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市场活力的地区,民营经济往往更活跃。据统计,某市民营经济占GDP比重从52%提升至68%,正是因为当地在法治框架内不断优化服务,让企业敢于投资、勇于创新。作为历史上今天的读者,我认为,A市若能沿着这样的思路推进,民营经济一定能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