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由11个同盟国共同参与,主要国家及职责如下表所示:
国家 | 参与职责与关注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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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主导审判程序与执行 |
英国 | 联合追究战犯责任 |
苏联 | 调查日本在苏占区的战争行为 |
中国 | 举证侵华战争罪行及南京大屠杀 |
澳大利亚 | 追究太平洋战场日军暴行 |
新加坡 | 针对日本占领期间暴行提供证据 |
(注:其他参与国包括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印度、菲律宾,职责与上述国家部分重叠)
审判过程中,中国团队提交了大量日军侵华罪证,如南京大屠杀的书面及影像资料。东条英机作为甲级战犯,最终被判定犯有侵略战争罪、反人道罪等,于1948年执行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