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案件为何能快速突破?如何平衡执法力度与企业整改?
杨妍查办的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呈现以下特征:
特征维度 | 具体表现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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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手段隐蔽性 | 利用废弃厂房、地下管网等隐蔽场所转移倾倒,部分案件涉及跨省转运。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9条:禁止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
行业集中性 | 涉案企业多为化工、电镀、医药中间体生产等高危行业,占比超60%。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行业分类及废物代码。 |
技术对抗性 | 通过篡改自动监测数据、伪造台账记录等方式规避监管。 | 《环境保护法》第63条: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行为可行政拘留。 |
生态危害扩散性 | 部分案件造成土壤重金属超标、地下水污染,修复成本超千万元。 | 《民法典》第1234条:生态环境损害需承担修复责任。 |
执法协同性 | 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启动“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率100%。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明确移送标准。 |
典型案例解析
执法创新点
注:以上内容基于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案例及《中国环境执法年度报告》数据整理,不涉及具体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