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轰炸是侵华日军对战时陪都重庆实施的无差别战略轰炸,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其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完全解决,涉及多重复杂因素。
日本政府对于战争责任的界定存在选择性回避。根据下表对比可见,日本对部分战争行为的认责态度存在差异:
事件名称 | 官方态度 | 赔偿情况 |
---|---|---|
南京大屠杀 | 部分承认事实 | 未直接赔偿 |
强征“慰安妇” | 口头道歉 | 民间基金补偿 |
重庆大轰炸 | 未明确承认责任 | 无官方赔偿 |
日本法律体系认为,战争赔偿问题已通过1952年《旧金山和约》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解决,但中方主张民间受害者的赔偿权未被涵盖。
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曾通过日本法院提起诉讼,但多数案件以“国家无答责”(战时政府行为不受追责)或“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被驳回。例如:
不同于德国设立“记忆·责任·未来”基金对强制劳工赔偿,日本仅通过非官方渠道(如企业捐款)进行有限补偿,缺乏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方案。
日本政府将经济合作与历史问题切割,试图以技术援助或民间交流替代正式道歉。例如,日本对华ODA(政府开发援助)曾被部分日方人士视为“变相补偿”,但中方明确反对将两者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