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自1999年12月20日开始履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职责。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有关规定,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此后,驻澳部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忠实履行防务职责,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了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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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履行防务职责时间 | 1999年12月20日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
意义 |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