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南北议和期间达成的关键协议,涉及政权过渡、皇室优待等核心内容,推动清朝和平终结。
条款主题 | 核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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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归属 | 清帝宣布退位,统治权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实现南北统一。 |
皇室优待 | 保留皇帝尊号,民国政府每年拨付400万两白银作为皇室经费。 |
居住保障 | 清帝暂居紫禁城,后续移居颐和园,侍卫人员编制保留不变。 |
宗庙陵寝 | 民国政府负责保护清代皇家陵寝,祭祀典礼费用由新政府承担。 |
权利保障 | 满蒙回藏各族与汉族平等,原有王公爵位及私产受法律保护。 |
该草案经袁世凯、伍廷芳等代表磋商,最终形成《清室优待条件》,成为中国近代政权和平过渡的重要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