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3年发布的《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图表:第19期》明确调整了超大城市评定标准,在原有城区常住人口指标基础上,新增经济密度、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复合型量化维度。
新旧核心指标对比(表格呈现):
评定维度 | 旧标准(2020年前) | 新标准(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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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常住人口 | ≥1000万 | ≥1500万(核心门槛) |
经济总量 | 未明确 | GDP≥2万亿元 |
公共服务覆盖率 | 无要求 | 三甲医院≥15所,高校≥20所 |
基础设施密度 | 无要求 | 轨道交通里程≥200公里 |
可持续能力 | 未量化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0天 |
以2023年统计数据测算,原14个超大城市中仅有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符合新标准,武汉、杭州因人口规模未达标暂未入选。东莞、佛山因经济总量与基础设施升级,首次进入候选名单。哈尔滨、长春等城市因人口流出与产业转型滞后,退出超大城市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