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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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2月1日的土地拍卖会为何被称为“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

2025-07-17 04:25:28
深圳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打破计划经济下土地无偿划拨制度,标志着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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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打破计划经济下土地无偿划拨制度,标志着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开端。

事件背景与经过

在计划经济时代(1949-1987),中国土地实行行政划拨制度,禁止买卖与租赁。1987年,深圳特区率先探索土地有偿使用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后,于12月1日公开拍卖一幅8588平方米的住宅用地。

拍卖关键信息内容
时间1987年12月1日下午
地点深圳会堂
拍卖土地面积8588平方米
成交价525万元(竞拍底价200万元)
竞得单位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

核心突破点

  1. 法律破冰
    拍卖前3个月,《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通过,明确“土地使用权可有偿出让”,为拍卖提供法律依据。此前《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土地”。

  2. 市场机制引入
    首次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土地价格,44家企业参与竞拍,溢价率达162.5%,体现市场供需关系。

  3. 改革示范效应
    此次拍卖推动全国土地制度改革:

    • 1988年《宪法修正案》删除土地不得出租条款,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 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铺开。

历史影响对比

改革前(1949-1987)改革后(1987年起)
土地无偿划拨土地有偿使用
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实现两权分离
资源配置依赖行政指令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土地价值无法显化催生房地产市场化发展

后续发展脉络

  • 1988年:上海首次拍卖虹桥开发区土地
  • 2002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确立“招拍挂”制度
  • 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达8.4万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84%

此次拍卖被视为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关键转折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2025-07-17 04: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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