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2 14:33:22 阅读: 134
2013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突然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这个曾在湖南政坛深耕38年、被评价为“官场老好人”的副省级干部,由此成为十八大后湖南省落马的“首虎”。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衡阳市人大会议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期间,发生震惊全国的贿选案。527名市人大代表中,518人收受钱物达1.1亿元;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56人存在送钱拉票行为,人均行贿近200万元。
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的童名谦,作为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在接到多起贿选举报后,仅以“退还钱款”批示应对,未启动任何实质性调查。这种纵容态度导致贿选规模从50余人激增至500余人,最终造成地方政治生态严重溃败。
1958年生于长沙干部家庭的童名谦,早年以勤勉著称。1975年赴黑龙江农场劳动期间,他因表现突出被提拔为宣传干事,由此开启仕途。1993年升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后,其主政经历贯穿湘西、邵阳、衡阳三地:
任职地 | 任期 | 重大事件 | 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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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 | 2003-2008 | 民间集资危机 | 文件指导“软着陆”失败 |
邵阳市 | 2008-2012 | 沪昆高铁线路争议 | 未争取导致线路旁落娄底 |
衡阳市 | 2012-2013 | 人大代表贿选案 | 批示退钱但未追责 |
尤其在湘西主政期间,面对涉及数十万群众的非法集资乱象,童名谦采取保守策略,错失化解良机,最终引发群体性事件。这种“不贪不占却不作为”的执政风格,为其政治生涯埋下隐患。
2014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童名谦有期徒刑五年。判决书明确指出:“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该案创下三项纪录:
对比同期职务犯罪数据(2005-2009年玩忽职守罪缓刑率达69.7%),此案体现司法层面对“庸官懒政”的从严惩处导向。
服刑期间,童名谦因“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于2018年获减刑半年,刑期缩短至2018年6月30日,成为十八大后首位出狱的“老虎”。但学界对此存有争议:
童名谦案暴露出现行制度中的监管盲区。对比《人民日报》披露数据:渎职犯罪经济损失是贪污的17倍,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重受贿、轻渎职”倾向。该案推动多项制度改革:
这起标志性案件警示:现代政治文明不仅需要“不敢腐”的震慑,更要建立“不能懒”的机制约束。官员清正廉洁只是底线要求,履职担当方是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