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0 14:31:53 阅读: 117
1979年12月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旨在规范人类外空活动的国际条约,为月球及其他天体的和平利用奠定法律基础。这一事件标志着国际社会首次尝试通过多边协议约束太空探索行为。
20世纪60至70年代,美苏太空竞赛推动人类首次登月,但伴随技术突破而来的,是国际社会对太空军事化、资源垄断的担忧。在此背景下,《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简称《月球协定》)应运而生,其核心条款包括:
协定还规定,其适用范围涵盖月球轨道及太阳系内其他非地球天体,但对自然坠落的陨石等物质不予管辖。
尽管协定在联合国大会以“未经投票”形式通过,但其实际效力因主要航天国家的抵制而受限:
支持方(16个缔约国) | 未签署方(关键航天国家) |
---|---|
澳大利亚、奥地利、墨西哥 | 美国、俄罗斯、中国 |
比利时、哈萨克斯坦 | 日本、印度、欧洲航天局成员国 |
秘鲁、菲律宾、土耳其 |
争议焦点集中在两方面:
美国曾公开质疑:“若企业投资数百亿美元开发月球资源,如何确保其权益?”这种现实利益考量导致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航天国长期持观望态度。
尽管《月球协定》未被广泛接纳,但其理念深刻影响后续太空治理:
当前月球开发面临三重矛盾:
国际法学界提出改革建议:建立类似国际海底管理局的“月球资源管理署”,或通过修订协定补充争端解决条款。联合国外层空间事务厅(UNOOSA)亦启动多轮磋商,试图弥合各方分歧。
45年后的今天,《月球协定》仍是衡量人类能否超越国家利益、实现太空治理的关键标尺。随着商业公司加速布局月球基地建设,国际社会亟需构建更具包容性和操作性的规则体系,以避免地球上的纷争向宇宙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