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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查始末

时间: 2025-03-08 13:01:41 阅读: 97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严重违纪违法于2012年12月被中央纪委立案调查,成为党的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此案涉及受贿金额3979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巨额损失,其妻女参与收受财物等多项问题,最终李春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案件深刻揭示了权力腐败的复杂链条。

一、案件背景与调查启动

2012年12月6日,中央纪委首次通报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其被查的直接导火索与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戴晓明案关联密切。戴晓明因经济问题被调查期间,主动检举了李春城在土地开发、工程招标中的违纪线索,其中涉及五龙山房地产项目低价拿地、成都市政府新办公楼装修工程违规操作等问题。

李春城被带走调查时,曾试图销毁证据,但被纪检人员及时制止。其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并指定湖北省咸宁市司法机关管辖,凸显案件的特殊性与敏感性。

二、李春城的仕途轨迹与权力网络

李春城生于1956年,辽宁海城人,早年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留校任教后转入政坛。其仕途分为两个关键阶段:

  1. 黑龙江时期(1987-1998年):历任共青团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等职,与黑龙江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存在利益关联,后者因卖官鬻爵于2004年被判死缓。
  2. 四川时期(1998-2012年)
    • 2001年任成都市代市长,主导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
    • 2003年升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任职8年间推动多个重大基建项目;
    • 2011年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分管政法与统战工作。

任期内,李春城通过亲属及“哈尔滨帮”商人构建利益网络。其弟李春明利用李春城职权在成都低价拿地开发房地产,妻子曲松枝从普通医院职员升迁至成都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期间收受企业贿赂。

三、违纪违法主要事实

问题类型具体行为涉案金额/影响
受贿为房地产商、工程承包商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中提供便利直接收受3979万元,妻女另收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挪用财政资金迁祖坟、举办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损失超2000万元
腐化堕落长期与风水师往来,在办公室进行迷信活动涉及多名商人及官员
家族腐败弟弟李春明通过成都远郊房地产项目牟利;妻子曲松枝违规晋升并收受医疗企业贿赂家族关联案件牵涉5名厅级干部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通报、司法判决书)

四、案件连锁反应与四川官场震荡

李春城案揭开了四川系统性腐败的盖子,直接导致以下后果:

  1. 泸州官场塌方:其曾主政的泸州市接连有1名原市委书记、1名原市长、5名副市长被查,包括张显富(受贿861万元)、陈文(涉工程腐败)等。
  2. 成都政商关系清理:成都工投集团、汉龙集团等企业涉案高管被判刑,十余个地产项目重新审计。
  3. 省级系统波及:四川省纪委原副书记郑东风、省经信厅官员周海琦等后续落马,案件时间跨度长达十年。

五、司法审判与案件启示

2015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李春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法院认定其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但考虑其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予以从轻处罚。

此案暴露三大监管漏洞:

  1. “一把手”权力失控:李春城在成都主政期间绕过集体决策,直接干预土地与工程审批;
  2. 家族式腐败:亲属利用影响力形成利益输送链条;
  3. 迷信掩护贪腐:以风水活动为名掩盖非法资金流动。

李春城在庭审忏悔中称:“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带头破坏党纪国法,酿成终生大错。”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后反腐败斗争的标志性事件,推动了纪检体制深化改革与巡视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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