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08 11:10:56 阅读: 143
1946年11月15日,南京城内军警林立,长江路国民大会堂外竖起一座临时牌楼,蒋介石以“还政于民”之名召开所谓“国民大会”。这场会议不仅违背政治协商共识,更成为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合法化工具,直接撕裂国共合作,加速中国近代政治格局的剧变。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双方签订《双十协定》,约定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建国大计。1946年1月旧政协会议通过五项决议,要求建立联合政府、保障民主权利。然而蒋介石视其为权宜之计,暗中筹划军事进攻。至1946年6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议,发动全面内战,并于11月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
此次大会代表1381人中,国民党党员占比超85%,青年党、民社党及部分无党派人士仅作陪衬。中共、民盟等主要民主党派均拒绝参会,斥其为“蒋记国大”。大会核心任务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但内容完全背离旧政协决议:
蒋介石的“制宪”行为遭到国内外强烈反对:
议题 | 旧政协决议 | 1946年“宪法” |
---|---|---|
政府组织形式 | 联合政府责任制 | 总统独裁制 |
立法机构产生 | 选民直选 | 法律指定 |
地方自治 | 保障少数民族与地方分权 | 中央集权 |
公民权利 | 明确保障 | 总统可限制 |
“国民大会”虽于12月25日通过宪法并闭幕,但其后果远超蒋介石预期:
蒋介石强行召开“国民大会”,本质是以法律外衣包装军事独裁。这一行为不仅未能巩固统治,反而成为国民党政权崩溃的加速器。1948年行宪国大选举总统时,李宗仁与孙科的副总统之争更暴露党内分裂。至1949年,国民党军事主力在三大战役中覆灭,所谓“宪法”随蒋家王朝一同被扫入历史尘埃。
这场政治闹剧揭示:任何背离民意的“合法性建构”,终将沦为权力狂想下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