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书记处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围绕婚姻家庭制度提出多项指导性意见,强化法律保障与社会责任。
核心内容梳理
方向 | 具体措施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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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 | 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倡导自主结合,保障公民依法自愿选择配偶的权利。 |
计划生育 | 明确晚婚晚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要求家庭计划与人口控制目标相结合。 |
法律保障 | 完善婚姻登记程序,规范离婚调解机制,加强对妇女、儿童及老人权益的司法保护。 |
家庭责任 | 强调夫妻平等互助,共同承担家庭经济与子女教育义务,反对家庭暴力与性别歧视。 |
社会协作 | 要求基层组织、群众团体参与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家庭关系构建。 |
重点政策背景
1984年的指示与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紧密衔接,针对改革开放初期城乡婚姻观念变化,重点解决包办婚姻回潮、离婚率上升等问题。文件要求各地结合经济改革进程,通过宣传教育和制度约束双轨并行,维护社会稳定与家庭伦理。
实施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