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被他人故意伤害是否构成犯罪?赔偿范围是否包含精神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和第1184条,若他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宠物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宠物作为财产,其法律地位等同于一般财物,但因其特殊性(如饲养成本、医疗费用),赔偿范围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赔偿项目 | 法律依据 | 举证要求 |
---|---|---|
医疗费 | 《民法典》第1184条 | 宠物医院发票、用药清单 |
护理费 | 《民法典》第1179条 | 护理记录、雇佣合同 |
死亡赔偿 | 《民法典》第1184条 | 死亡证明、宠物价值评估报告 |
案例1:某小区内因争执,甲将乙的宠物狗砍伤。法院判决甲赔偿医疗费2000元、护理费5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案例2:流浪猫误入他人庭院被砍伤,因饲养人未尽管理义务,法院驳回部分赔偿请求。
提示:若侵害方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且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