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调整、羁押时长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差异是影响两者金额的主要因素。以下通过关键数据对比及法律条款解析说明原因:
核心差异对比表
对比项 | 刘忠林案 | 金哲红案 |
---|---|---|
羁押总天数 | 9217天(25年3个月) | 8452天(23年1个月) |
申请赔偿年份 | 2018年 | 2019年 |
年度职工日薪标准 | 284.74元/天 | 315.94元/天 |
人身自由赔偿金 | 262.4万元 | 267.1万元 |
精神抚慰金占比 | 75% | 82% |
关键原因解析
赔偿标准动态调整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身自由赔偿金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金哲红2019年申请赔偿时,日薪标准较刘忠林2018年申请的284.74元提升10.9%,达315.94元/天。其人身自由赔偿金额因此反超羁押时间更长的刘忠林。
精神损害抚慰金突破性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将精神抚慰金比例上限提至35%,实践中逐步突破。刘忠林案按人身自由赔偿金的75%核算(197万元),金哲红案则达82%(219万元),反映司法机关对精神损害认定的尺度放宽。
医疗费用附加赔偿
金哲红提交服刑期间因刑讯逼供诱发疾病的诊疗证明,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获得额外医疗费赔偿18.9万元,此项为刘忠林案所无。
物价指数折算差异
两人申赔时间相隔一年,2019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较2018年上涨2.9%,直接影响赔偿金实际购买力核算,司法实践中会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