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通过分阶段关税削减、统一市场规则及跨境协作机制,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与资源高效配置。
1.分阶段关税取消规划
成员国签署《关税过渡协议》,按产业敏感度制定时间表(见下表)。
阶段 | 时间范围 | 目标 |
---|---|---|
第一阶段 | 成立后1-3年 | 取消50%商品关税,优先民生与基础工业品 |
第二阶段 | 4-6年 | 削减80%关税,保留农业、能源过渡保护 |
第三阶段 | 7-10年 | 全面零关税,建立共同对外关税体系 |
2.经济一体化核心框架
3.争议协调与执行监督
设立跨机构“经济整合委员会”,下设:
4.产业互补性规划
通过产业链分工降低内部竞争,例如:
(注: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涉及敏感信息)